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86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86-2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略) | (略) 高新技 (略) 冬青街4 (略) 016 | *.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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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萃、陈玉佳、张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上述费用。
收费金额:*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铭巨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 (略) (略) (略) 宝业龙湖御城澜景园独立 (略) 20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
4、监督部门:
杞县采购办:0371-*
杞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二标段-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86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86-2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略) | (略) 高新技 (略) 冬青街4 (略) 016 | *.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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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萃、陈玉佳、张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上述费用。
收费金额:*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铭巨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 (略) (略) (略) 宝业龙湖御城澜景园独立 (略) 20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
4、监督部门:
杞县采购办: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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