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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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评审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成交候选人排序见下表:

成交候选单位

最终磋商报价

服务期

基本费

下浮率

效益费下浮率

第一名

希格玛工程 (略)

55.00%

5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第二名

红城国际 (略)

55.00%

53.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第三名

源海 (略)

7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3)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希格玛工程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成交候选人(红城国际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成交候选人(源海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

5.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其他条件的。

三、其他

(1)公示期内采购人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人定标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 (略) (略) 官网

(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日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国 (略) 港务大道 396 号

联 系 人:邵老师、蒋老师

电 话:029-(略)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略) (略) 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评审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成交候选人排序见下表:

成交候选单位

最终磋商报价

服务期

基本费

下浮率

效益费下浮率

第一名

希格玛工程 (略)

55.00%

5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第二名

红城国际 (略)

55.00%

53.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第三名

源海 (略)

70.00%

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立项项目全部审核结算完成


(3)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希格玛工程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成交候选人(红城国际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成交候选人(源海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

5.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其他条件的。

三、其他

(1)公示期内采购人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人定标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 (略) (略) 官网

(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日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国 (略) 港务大道 396 号

联 系 人:邵老师、蒋老师

电 话:029-(略)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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