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意杨树木采伐权竞价转让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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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意杨树木采伐权竞价转让中标结果

转让方: (略)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转让方地址: (略) 境内


转让方联系人:崔海忠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人:缪龙


联系电话:#

#.jpg




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意杨树木采伐权竞价转让项目


2、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3、起始价:4.#元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5、成交人:田贺


6、成交价:4.#元


7、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各竞价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价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电话:#。


若竞价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价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价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0月29日

转让方: (略)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转让方地址: (略) 境内


转让方联系人:崔海忠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人:缪龙


联系电话:#

#.jpg




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意杨树木采伐权竞价转让项目


2、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3、起始价:4.#元


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5、成交人:田贺


6、成交价:4.#元


7、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各竞价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价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电话:#。


若竞价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价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价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略) 梅桥镇吕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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