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维保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护照维保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00元 | (略) (略) | (略) (略) (略) 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二、维保服务方式 1.服务供应商承担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全部维修和保养,包括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要的全部零部件和耗材(打印墨水除外),作为设备不可分割的控制设备的所有相关软件。 2.维修保养主要为上门现场服务,但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可通过电话的形式提供部分技术咨询。 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使用方提供选派的中心制证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1~2次,每次3-4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一名固定的设备维修技术人员长期驻点使用方现场维护。如需更换驻点人员将提前告知并得到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其余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新中标单位正式服务的期间。其余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国,闾舜,张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30%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及投标文件检查,均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经谈判,供应商对商务及技术条款均承诺满足。投 (略) (略) 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响应满足要求,类似项目经验丰富,供应商对用户需求理解较好,技术服务方案完整全面,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均有针对性并满足招标要求,承诺有现场驻场服务。推荐: (略) (略) 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邮编:#)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安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 (略) (略) 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同时,公安部在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采购招标时一并采购了打印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各地参照通知要求从设备 (略) 购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为了保证电子护照签发质量,按公安部上述通 (略) 向上述供应商采购了电子护照制造设备。现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综上考虑,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 (略) (略)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主管)
地 址:无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21-#*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21-#*105
2024年10月29日
2
2024年10月21日
采购文件附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00元 | (略) (略) | (略) (略) (略) 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二、维保服务方式 1.服务供应商承担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全部维修和保养,包括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要的全部零部件和耗材(打印墨水除外),作为设备不可分割的控制设备的所有相关软件。 2.维修保养主要为上门现场服务,但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可通过电话的形式提供部分技术咨询。 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使用方提供选派的中心制证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1~2次,每次3-4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一名固定的设备维修技术人员长期驻点使用方现场维护。如需更换驻点人员将提前告知并得到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其余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新中标单位正式服务的期间。其余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及协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国,闾舜,张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30%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 (略) (略) 出 (略)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及投标文件检查,均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经谈判,供应商对商务及技术条款均承诺满足。投 (略) (略) 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响应满足要求,类似项目经验丰富,供应商对用户需求理解较好,技术服务方案完整全面,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均有针对性并满足招标要求,承诺有现场驻场服务。推荐: (略) (略) 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邮编:#)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安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 (略) (略) 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同时,公安部在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采购招标时一并采购了打印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各地参照通知要求从设备 (略) 购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为了保证电子护照签发质量,按公安部上述通 (略) 向上述供应商采购了电子护照制造设备。现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综上考虑,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 (略) (略)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主管)
地 址:无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21-#*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21-#*105
2024年10月29日
2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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