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长 (略) ((略)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方) 为了保护(略)、(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麓山国际松湖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具设施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麓山国际松湖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厨具设施设备采购 | 组合家具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套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布帘 | 博腾 | 定制 | 长沙 (略) | 180 | 16米 | 2880 | 2 | 卷帘 | 博腾 | 定制 | 长沙 (略) | 118 | 15平方米 | 1770 | 3 | 办公桌 | 世光 | 定制 | (略) | 1180 | 6张 | 7080 | 合计 | (略)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略)方通知交货之日起30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履行地点:(略)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略)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略) :(略)(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方在收到(略)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略)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略)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3)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略)方出具有法人签字的整体质保三年的服务承诺书。(略)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的详细保修范围。(略)方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略)方有权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采购人将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6.(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略)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略)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略)方提出整改要求。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略)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略)方不能按期交付或经(略)方同意延期仍不能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向(略)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略)方有权通知(略)方解除合同,要求(略)方按合同总标的20%另行支付违约金。 7.5(略)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 4 款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略)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7.6(略)方未履行保修维护义务的,(略)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履行该义务,所需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如没有质保金或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略)方有权向(略)方追偿,并由(略)方赔偿(略)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7(略)方转让或转包、分包本合同标的的,(略)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略)方应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8如果(略)方迟延交货,(略)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略)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略)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9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违约方除了承担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街 (略) 598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南托街道 (略) 松泉组 | 电话: | 0731-(略) | 电话: | 0731-(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