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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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号801-3房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半自动AED除颤仪

品牌(如有):科曼

规格型号:F1A

数量:32台

单价: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中友、钱志凯、夏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方

合同#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略) (略) 2023新增装备采购项目

(略) (略)

广州 (略)

2023.08.11

2

(略) 自动体外除颤仪及电极片采购项目

中国 (略)

广州 (略)

2023.12.20

3

后勤中心2024年运动员接待站健身器材购置

湖 (略)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广州 (略)

2024.05.3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华山大道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天山 (略) 场二期20#楼

联系电话: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2-# #


一、项目编号:TS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号801-3房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半自动AED除颤仪

品牌(如有):科曼

规格型号:F1A

数量:32台

单价: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中友、钱志凯、夏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方

合同#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略) (略) 2023新增装备采购项目

(略) (略)

广州 (略)

2023.08.11

2

(略) 自动体外除颤仪及电极片采购项目

中国 (略)

广州 (略)

2023.12.20

3

后勤中心2024年运动员接待站健身器材购置

湖 (略)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广州 (略)

2024.05.3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华山大道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天山 (略) 场二期20#楼

联系电话: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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