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7:0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宏恩、刘清真、黄珍丽(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宁县和平北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云、应俊/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4-334(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24-334)
二、项目名称: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 (略) 53号楼4层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 (略)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 舞美设计等(详见响应文件) | 能够准确理解舞美设计的风格要求,设计出与之相契合的布景方案。需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绘制布景。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低于国家一级舞美设计资质证书(与2.布景美工指导和3.道具制作指导不得为同一人)。设计及制作需达到本剧导演要求等(详见响应文件) | 自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宏恩、刘清真、黄珍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45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11月01日(项目编号:FJGC-FS-J-2024-334)。
4、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应俊、唐顺兰/0591-*)、负责人(张秀鸿、黄丽婷、刘东宏/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2号
联系方式:薛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7:0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宏恩、刘清真、黄珍丽(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宁县和平北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云、应俊/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4-334(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24-334)
二、项目名称: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 (略) 53号楼4层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 (略)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戏娘》剧目舞美设计制作项目 | 舞美设计等(详见响应文件) | 能够准确理解舞美设计的风格要求,设计出与之相契合的布景方案。需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绘制布景。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低于国家一级舞美设计资质证书(与2.布景美工指导和3.道具制作指导不得为同一人)。设计及制作需达到本剧导演要求等(详见响应文件) | 自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宏恩、刘清真、黄珍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45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11月01日(项目编号:FJGC-FS-J-2024-334)。
4、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应俊、唐顺兰/0591-*)、负责人(张秀鸿、黄丽婷、刘东宏/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2号
联系方式:薛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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