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中标候选人
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中标候选人
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日
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18号
投标报价:4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堃瑞 (略)
地址: (略) (略) 龙 (略) 静安新城
投标报价:72%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戎昭 (略)
地址: (略) (略) 稻香村 (略) (略) 交口
投标报价:36%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金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66 号
联系人:王女士、汪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公示期: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4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日
附件:2024-0142-2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徽易采.doc
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日
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览展示类供应商资源库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18号
投标报价:4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堃瑞 (略)
地址: (略) (略) 龙 (略) 静安新城
投标报价:72%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戎昭 (略)
地址: (略) (略) 稻香村 (略) (略) 交口
投标报价:36%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金鹃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66 号
联系人:王女士、汪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 (略)
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公示期: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4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日
附件:2024-0142-2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徽易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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