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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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中标公告

广州市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中标公告

(略) 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招标工作已结束,经过我校本项目采购管理小组综合评议,现拟定本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中标单位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略) 腾翔 (略)
投标报价(元):#.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与资质证书号:陈正英/#MA59UM243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征集单位):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
联系人:#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路天胜村16号之一
联系电话:020-#


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

2024年10月30日

广州市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中标公告

(略) 中小学健美操比赛赛事承办服务招标工作已结束,经过我校本项目采购管理小组综合评议,现拟定本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中标单位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略) 腾翔 (略)
投标报价(元):#.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与资质证书号:陈正英/#MA59UM243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征集单位):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
联系人:#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路天胜村16号之一
联系电话:020-#


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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