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综合体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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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综合体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编号 : DC-2024-23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4 00: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萧县恒林泰实业有限公司厂区综合体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0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萧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507室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萧 (略) 厂区综合体建设项目

    编号:DC-2024-23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濉溪镇幸福家园2期8栋301

    1.安徽 (略)

    2.安徽 (略)

    3.安徽 (略)

    中标(成交)金额

    *.63元

    评审专家名单

    周建波龚少荣*伟(组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4日

    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507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上同步发布。


,安徽, (略) ,濉溪县,淮北
招标编号 : DC-2024-23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4 00: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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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1-04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萧 (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507室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萧 (略) 厂区综合体建设项目

    编号:DC-2024-23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濉溪县濉溪镇幸福家园2期8栋301

    1.安徽 (略)

    2.安徽 (略)

    3.安徽 (略)

    中标(成交)金额

    *.63元

    评审专家名单

    周建波龚少荣*伟(组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4日

    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507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上同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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