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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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信息
1. 标段包信息包括
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标段编号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 24-CNCCC-HW-GK-7397/01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人:中海石油 (略)
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评分或评标价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工期(交货期) 质量 项目负责人信息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1 兰州 (略) CNY 3,599,020 *.43 CNY 3,599,0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略) 精 (略) CNY 3,954,648 *.49 CNY 3,954,64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沈阳三 (略) CNY 3,999,000 *.05 CNY 3,999,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中标候选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情况 评价理由
1 江苏华海 (略)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仅公开1个业绩,该业绩未未体现装置名称且未提供有效的到货验收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2014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分别具有至少 1个合同的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脱氯剂和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的供货业绩,且重整生成油脱氯剂供货数量不少于 40m3或 36t,且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供货数量不少于 15m3或 15t。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卖方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卖方名称、装置名称(重整装置或航煤加氢装置)、货物名称(重整生成油脱氯剂或脱硫剂)、供货数量(m3 或 t)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资格评审标准评审不合格。
2 上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3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4 湖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5 西安向阳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备注
其他
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3. 经评审合格的资质及投标业绩表
4. 提异议的渠道
受理单位
中化建 (略)
5. 提出投诉的渠道
受理单位
中海 (略)
,江苏, (略) ,湖北,沈阳,上海,宁波,西安,兰州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信息
1. 标段包信息包括
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标段编号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重整装置及航煤加氢等装置脱氯剂、脱硫剂 24-CNCCC-HW-GK-7397/01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人:中海石油 (略)
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评分或评标价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工期(交货期) 质量 项目负责人信息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1 兰州 (略) CNY 3,599,020 *.43 CNY 3,599,0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略) 精 (略) CNY 3,954,648 *.49 CNY 3,954,64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沈阳三 (略) CNY 3,999,000 *.05 CNY 3,999,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中标候选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情况 评价理由
1 江苏华海 (略)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仅公开1个业绩,该业绩未未体现装置名称且未提供有效的到货验收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2014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分别具有至少 1个合同的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脱氯剂和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的供货业绩,且重整生成油脱氯剂供货数量不少于 40m3或 36t,且航煤加氢装置脱硫剂供货数量不少于 15m3或 15t。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卖方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卖方名称、装置名称(重整装置或航煤加氢装置)、货物名称(重整生成油脱氯剂或脱硫剂)、供货数量(m3 或 t)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资格评审标准评审不合格。
2 上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3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4 湖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5 西安向阳 (略)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备注
其他
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3. 经评审合格的资质及投标业绩表
4. 提异议的渠道
受理单位
中化建 (略)
5. 提出投诉的渠道
受理单位
中海 (略)
,江苏, (略) ,湖北,沈阳,上海,宁波,西安,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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