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关于广东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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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关于广东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现将广东 (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新设)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天,欢迎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略)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略) (略) 13号交通大厦415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63-#

  附件.20 (略)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公示表.wps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现将广东 (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新设)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天,欢迎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略)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略) (略) 13号交通大厦415室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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