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送达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检验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开送达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检验结果的公告
2024年, (略) (略) 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及时将不合格检验结果送达被抽查的经销单位和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其中标称新疆 (略) 的生产企业因联系方式缺失或有误,无法寄送检验报告。现将以上标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检验结果 (略) 场 (略) (略) 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送达和认可检验结果。
联系单位: (略) 场 (略)
联系人:陈建峰 李丽利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关大街31号
邮编:*
附件:2024年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部分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略) 场 (略)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2024年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部分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经销企业 | 生产企业(标称) | 抽样日期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1 | 民用散煤 | 无烟煤2号 | 班玛县王氏大煤铺 | 新疆 (略) | 2024-07-05 | 不合格 | 挥发分 |
2024年, (略) (略) 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及时将不合格检验结果送达被抽查的经销单位和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其中标称新疆 (略) 的生产企业因联系方式缺失或有误,无法寄送检验报告。现将以上标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检验结果 (略) 场 (略) (略) 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日。在公告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送达和认可检验结果。
联系单位: (略) 场 (略)
联系人:陈建峰 李丽利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关大街31号
邮编:*
附件:2024年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部分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略) 场 (略)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2024年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部分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经销企业 | 生产企业(标称) | 抽样日期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1 | 民用散煤 | 无烟煤2号 | 班玛县王氏大煤铺 | 新疆 (略) | 2024-07-05 | 不合格 | 挥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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