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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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
品目
采购单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略) 域 屏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0: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采购单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屏山县屏山镇学苑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附件:
附件1 终止通知.
附件2 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学苑街小学《关于“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终止报告》。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学苑街小学《关于“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终止报告》。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学苑街4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地址: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联系方式: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0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
品目
采购单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略) 域 屏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0: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采购单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屏山县屏山镇学苑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附件:
附件1 终止通知.
附件2 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学苑街小学《关于“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终止报告》。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学苑街小学《关于“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终止报告》。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学苑街4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地址: (略)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联系方式: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受理股# 组织评审股 #/#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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