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评标结果公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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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评标结果公示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QT-#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于2024年10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05日在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崇阳县自然资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省鄂南 (略) (略) 襄阳地质 (略)
投标报价
(元)
#.1 #.54 #.21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也称合格)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周磊 江瑞火 何秀红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赣#9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崇阳县自然资 (略)
地址:崇阳县隽北大道201号(神鹿大道特8号)
联系人:孙程滨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号香缇郡1幢B座6楼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崇阳县自然资 (略)
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 20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 (略)
地址: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QT-#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崇阳县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案山滑坡、洪下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金塘、港口等乡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于2024年10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05日在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崇阳县自然资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省鄂南 (略) (略) 襄阳地质 (略)
投标报价
(元)
#.1 #.54 #.21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也称合格)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周磊 江瑞火 何秀红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赣#9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崇阳县自然资 (略)
地址:崇阳县隽北大道201号(神鹿大道特8号)
联系人:孙程滨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号香缇郡1幢B座6楼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崇阳县自然资 (略)
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 20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 (略)
地址: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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