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农村地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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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农村地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99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44号10号楼3层301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强、李歆、高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585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5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1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利辛县城 (略) (略) 交叉口西300米

联系方式:侯长青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 (略) 5 楼

联系方式:张芸西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长青 张芸西

电  话:# #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pdf

2.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99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44号10号楼3层301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强、李歆、高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585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5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1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利辛县城 (略) (略) 交叉口西300米

联系方式:侯长青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 (略) 5 楼

联系方式:张芸西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长青 张芸西

电  话:# #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利辛县“国培计划” (略)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pdf

2.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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