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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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公示

按照晋农发〔2023〕22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3〕5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略) (略) 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同农发〔2024〕57号)、《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天牧字〔2024〕14号)和《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天牧字〔2024〕15号)文件的要求,2024年完成2023年粮改饲结余资金202.#元的补助任务。项目批复9个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规模养殖场自验并申请,天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成立的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组、监督组于2024年10月30日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确定了各规模养殖场实际完成青贮量。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资金补助标准不超34.5元/吨计算补助资金额,具体内容见《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现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畜牧服务中心反映。

后附: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xls

监督电话:0352-#


天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按照晋农发〔2023〕22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3〕5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略) (略) 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同农发〔2024〕57号)、《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天牧字〔2024〕14号)和《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天牧字〔2024〕15号)文件的要求,2024年完成2023年粮改饲结余资金202.#元的补助任务。项目批复9个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规模养殖场自验并申请,天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成立的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组、监督组于2024年10月30日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确定了各规模养殖场实际完成青贮量。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资金补助标准不超34.5元/吨计算补助资金额,具体内容见《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现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畜牧服务中心反映。

后附:天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xls

监督电话:0352-#


天镇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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