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营三公司车站品质提升、生产区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公示
2024年运营三公司车站品质提升、生产区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公示
2024年运营三公司车站品质提升、生产区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略) 车站品质提升、 (略) 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 | ||||
采购人 | (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 | ||
开标地点 | 成都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74.#元(含增值税),68.07 万元(不含增值税)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中国水利水 (略) | 68.#万元 | 62.#万元 | / | |
第二名 | 四川 (略) | 68.#万元 | 63.#元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四川 (略) | 1.响应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无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2点,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华 (略) | 1.响应文件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发证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效期过期,提供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未提供前述通知中第二点规定的(川建审发【2023】41号)文件,有效期过期。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1点(3),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恒汇 (略) | 响应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了分包验工计价表,未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2点,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 (略) | 响应文件响应报价(不含增值税)为#.90元,超过询价文件第二章七、报价要求第5点要求,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七、报价要求第5点 (略) 理。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监督部门名称 | (略)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相关附件 |
2024年运营三公司车站品质提升、生产区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略) 车站品质提升、 (略) 域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 | ||||
采购人 | (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 | ||
开标地点 | 成都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74.#元(含增值税),68.07 万元(不含增值税)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中国水利水 (略) | 68.#万元 | 62.#万元 | / | |
第二名 | 四川 (略) | 68.#万元 | 63.#元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四川 (略) | 1.响应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无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2点,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华 (略) | 1.响应文件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发证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效期过期,提供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未提供前述通知中第二点规定的(川建审发【2023】41号)文件,有效期过期。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1点(3),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恒汇 (略) | 响应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了分包验工计价表,未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一章二、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第2点,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十、评审规则第2点, (略) 理。 | ||||
四川 (略) | 响应文件响应报价(不含增值税)为#.90元,超过询价文件第二章七、报价要求第5点要求,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七、报价要求第5点 (略) 理。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监督部门名称 | (略)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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