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202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 (略) (略) 组织对2023年度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经检查核实,2个承建示范基地主体均符合基地稳定性与规模、示范牌建立、科技示范、农科教产学研结合、观摩培训等五个硬性指标,综合评定均为合格;3家农资供应单位实际共向99个示范主体提供物化补助物资99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8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13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95-*,监督电话0595-*。
附件: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验收结果 |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 (略) 协力兴种植专业合作社 | 合格 |
(略) 新胜社家庭农场 | 合格 | |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 (略) 农裕化肥经营部 | 40份 |
(略) 益农化肥店 | 36份 | |
(略) 新胜社农药店 | 23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202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 (略) (略) 组织对2023年度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经检查核实,2个承建示范基地主体均符合基地稳定性与规模、示范牌建立、科技示范、农科教产学研结合、观摩培训等五个硬性指标,综合评定均为合格;3家农资供应单位实际共向99个示范主体提供物化补助物资99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8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13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95-*,监督电话0595-*。
附件: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项目验收结果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验收结果 |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 (略) 协力兴种植专业合作社 | 合格 |
(略) 新胜社家庭农场 | 合格 | |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 (略) 农裕化肥经营部 | 40份 |
(略) 益农化肥店 | 36份 | |
(略) 新胜社农药店 | 2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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