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KHK-24H45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沈阳鸿 (略) ,投标报价:547.660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8 个月内,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 (略) ,投标报价:544.300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9 个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 3 家投标人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满足开标条件,招标机构按照规定组织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进行了开标仪式。各投标人代表分别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查验合格之后,进行了公开唱标。
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沈阳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主要人员信息 ”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 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沈阳 (略) 做否 (略) 理后,剩余投标人 (略) 和沈阳鸿 (略) 的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初步评审合格,仍具备有效竞争,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经汇总专家打分情况,结果如下:
排名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1 沈阳鸿 (略) 5,# 87.62
2 (略) 5,# 76.00
3. 中标候选人推荐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陵北街 1 号
联 系 人:崔琳
电 话:02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 话: 024-#/3317
电子邮件: *@*63.com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KHK-24H45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自动化复合激光尺寸检测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沈阳鸿 (略) ,投标报价:547.660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8 个月内,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 (略) ,投标报价:544.3000 万元,质量:/;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9 个月,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 3 家投标人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满足开标条件,招标机构按照规定组织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进行了开标仪式。各投标人代表分别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查验合格之后,进行了公开唱标。
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沈阳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主要人员信息 ”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 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沈阳 (略) 做否 (略) 理后,剩余投标人 (略) 和沈阳鸿 (略) 的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初步评审合格,仍具备有效竞争,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经汇总专家打分情况,结果如下:
排名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1 沈阳鸿 (略) 5,# 87.62
2 (略) 5,# 76.00
3. 中标候选人推荐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陵北街 1 号
联 系 人:崔琳
电 话:02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 话: 024-#/3317
电子邮件: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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