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4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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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24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2024年,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4个社会组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过现场评估、评估委员会评审、公示、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确认,最终确定4个县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类别

社会组织名称

评估等级

1

社会团体

清流县龙津镇乡贤理事会

3A

2

社会服务机构

清流县雁塔幼儿园

3A

3

社会服务机构

清流县教育发展促进会

3A

4

基金会

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3A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1月8日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2024年,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4个社会组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过现场评估、评估委员会评审、公示、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确认,最终确定4个县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类别

社会组织名称

评估等级

1

社会团体

清流县龙津镇乡贤理事会

3A

2

社会服务机构

清流县雁塔幼儿园

3A

3

社会服务机构

清流县教育发展促进会

3A

4

基金会

清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3A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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