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WBMD-2024-GCZB-*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6 23:59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1-11

    (略) 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BMD-2024-GCZB-*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投标人名称

    中长期激励评估(元/项)

    每家子企业设计中长期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元/家)

    第一名

    (略)

    *

    *

    第二名

    艾思达(厦门) (略)

    *

    *

    第三名

    华富坤铭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 (略)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邮箱:

    皖 (略)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徽,厦门,0557-
招标编号 : WBMD-2024-GCZB-*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6 23:59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1-11

    (略) 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变更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中长期激励设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BMD-2024-GCZB-*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投标人名称

    中长期激励评估(元/项)

    每家子企业设计中长期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元/家)

    第一名

    (略)

    *

    *

    第二名

    艾思达(厦门) (略)

    *

    *

    第三名

    华富坤铭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 (略)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邮箱:

    皖 (略)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徽,厦门,0557-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