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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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

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及《 (略) 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要求,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及教师资格证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通过人员

见附件《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二、证书发放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证书发放地点

(略) 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22办公室( (略) 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

联系电话:0851- (略)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五、相关要求

1.认定通过人员需认真查询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2.代领需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函。


附件: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及《 (略) 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要求,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及教师资格证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通过人员

见附件《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二、证书发放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证书发放地点

(略) 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22办公室( (略) 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

联系电话:0851- (略)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五、相关要求

1.认定通过人员需认真查询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2.代领需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函。


附件: (略) 2024年下半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略) (略)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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