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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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新地中心6幢办1702-1706
中标(成交)费率: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

1.审核服务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审计工作要求,对受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内容履约完成为准,并配合后续复审、复查等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工程造价咨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在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须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成交供应商承诺保证项目结算审核报告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含3%)。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立杆,欧元效,朱余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方兴大道50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淑敏

电话:0551-*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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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新地中心6幢办1702-1706
中标(成交)费率: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

1.审核服务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审计工作要求,对受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内容履约完成为准,并配合后续复审、复查等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工程造价咨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在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须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成交供应商承诺保证项目结算审核报告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含3%)。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立杆,欧元效,朱余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 (略) 教研综合楼新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方兴大道50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淑敏

电话:0551-*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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