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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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 (略) )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406

中标金额:33.(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根管显微镜(落地式)

速迈

OMS1800

3套

(略)

▲牙科激光治疗仪

索感

ILaser I

1套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洁、叶寿山、章合生、谢申菊、潘友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63.13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hbidding.com),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2205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 (略) 西南角)706室

联系方式:许芳妍(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

电 话(略)

一、项目编号:24AT(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 (略) )数字化诊疗中心根管显微镜(落地式)、牙科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406

中标金额:33.(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根管显微镜(落地式)

速迈

OMS1800

3套

(略)

▲牙科激光治疗仪

索感

ILaser I

1套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洁、叶寿山、章合生、谢申菊、潘友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63.13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hbidding.com),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2205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 (略) 西南角)706室

联系方式:许芳妍(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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