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报审计及2025年相关审计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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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报审计及2025年相关审计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华鼎招字【2024】第154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莲湖 (略) 2024年年报审计及2025年相关审计服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0.(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0.(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7.(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孙坤;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董梁军;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高直;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鼎 (略) ,联系人:陈凯霞,电 话:(略)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莲湖 (略) 内审风控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莲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3号B座14层

联系人:曾西宇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 (略)

地址: (略) 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人:陈凯霞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西安


(招标编号:华鼎招字【2024】第154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莲湖 (略) 2024年年报审计及2025年相关审计服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0.(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2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0.(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247.(略)元,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完成上述审计报告及代编服务之日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孙坤;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董梁军;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高直;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鼎 (略) ,联系人:陈凯霞,电 话:(略)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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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莲湖 (略) 内审风控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莲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3号B座14层

联系人:曾西宇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 (略)

地址: (略) 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人:陈凯霞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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