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2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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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项目2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7号

二、项目名称

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广场2号楼712室

成交金额:#佰###万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

施工范围: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华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继夫、陈潮、赵闪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编号:D#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程华超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观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观堂镇委(005 县道东)

联系方式:赵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pdf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报价表、资格能力条件、否决投标的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7号

二、项目名称

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广场2号楼712室

成交金额:#佰###万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

施工范围:观堂镇晨光村中药材初加工车间 2 期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华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继夫、陈潮、赵闪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编号:D#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程华超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观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观堂镇委(005 县道东)

联系方式:赵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pdf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报价表、资格能力条件、否决投标的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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