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工程中标公示
(略) 滨海新城 (略) 建设的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 ,于2024年11月12日09:30: (略) (略) (略) 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万元) | 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 |||||
第1名 | 浙江 (略) | 王思佳 | 549.# | 603.#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 (略) | 建筑面积 | /平米 | ||||||
中标工期 | 120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 | / | |||||
发 包 人 | /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发 包 人 | 发包人地址 | ||||||||
项目描述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略) (略) | 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投标人须知3.5条款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1月14日8:30时—— 2024年11月18日17:00时 | ||||||||
备 注 |
招标人(盖章): (略) 滨海新城 (略)
地 址:沥海街道海滨大道41号
联系人: 顾主任 电话:0575-#
代理机构(盖章):华诚 (略)
地址: (略) (略) 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
联系人:钱观火 、吴工(预算) 电话:#
2024年11月12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 (略) 室):交易监督科 电话:#、#
备注:1、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3、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代理机构、中心各一份。
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工程中标公示
(略) 滨海新城 (略) 建设的2024年度沥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提标项目-新联村 ,于2024年11月12日09:30: (略) (略) (略) 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万元) | 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 |||||
第1名 | 浙江 (略) | 王思佳 | 549.# | 603.#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 (略) | 建筑面积 | /平米 | ||||||
中标工期 | 120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 | / | |||||
发 包 人 | /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发 包 人 | 发包人地址 | ||||||||
项目描述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略) (略) | 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投标人须知3.5条款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1月14日8:30时—— 2024年11月18日17:00时 | ||||||||
备 注 |
招标人(盖章): (略) 滨海新城 (略)
地 址:沥海街道海滨大道41号
联系人: 顾主任 电话:0575-#
代理机构(盖章):华诚 (略)
地址: (略) (略) 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
联系人:钱观火 、吴工(预算) 电话:#
2024年11月12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 (略) 室):交易监督科 电话:#、#
备注:1、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3、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代理机构、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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