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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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7.(略)元

(三)最高限价:7.(略)元

(四)采购需求:根据轨道交通8号线建设需要,采购一批辅警个人防护装备,总预算金额为7.(略)元。

(五)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四)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要求

(一)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二)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及供货时间而定,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三)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定期上门回访、检修。

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

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四)项目其他说明

1、中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凡对此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吴警官

(二)单位: (略) (略) (略)

(三)地址: (略) (略) 488号

(四)联系方式:(略)

六、采购需求

(一)询价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报价单、检测报告密封后送 (略) ,请勿修改采购清单参数/规格,如不符合将不予采纳。

(二)具体见附件

1.询价回执单.pdf

2.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报价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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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7.(略)元

(三)最高限价:7.(略)元

(四)采购需求:根据轨道交通8号线建设需要,采购一批辅警个人防护装备,总预算金额为7.(略)元。

(五)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四)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要求

(一)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二)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及供货时间而定,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三)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定期上门回访、检修。

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

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四)项目其他说明

1、中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凡对此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吴警官

(二)单位: (略) (略) (略)

(三)地址: (略) (略) 488号

(四)联系方式:(略)

六、采购需求

(一)询价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报价单、检测报告密封后送 (略) ,请勿修改采购清单参数/规格,如不符合将不予采纳。

(二)具体见附件

1.询价回执单.pdf

2.轨道交通8号线辅警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报价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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