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略)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鹏 (略) ((略)方) 为了保护(略)、(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 (略) 规上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专项帮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 (略) 规上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专项帮扶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家) | 投标单价 | 合计 | 1 | 开展集中培训宣讲 | 1 | 3000.00 元 | 3000.00 元 | 2 | 深入企业逐个帮扶 | 120 | (略).00 元 | (略).00元 | 2.1 | 安全现状梳理 | 120 | 1490.00 元 | (略).00 元 | 2.2 | 排查隐患 | 120 | 1490.00 元 | (略).00 元 | 2.3 |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诊断 | 120 | 5800.00 元 | (略).00 元 | 2.4 | 指导、督促企业整改 | 120 | 3000.00 元 | (略).00 元 | 3 | 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工作 | 120 | 4000.00 元 | (略).00 元 | 3.1 | 组织专家评审 | 120 | 3000.00 元 | (略).00 元 | 3.2 | 验收工作 | 120 | 1000.00 元 | (略).00 元 | 总计 | (略).00元 (含税包干价)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14 —— 2025-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开展系列专项帮扶工作, (略) 120家规上企业(项目)完成“安全设计诊断”。 (一)开展集中培训宣讲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动员会、推进会、总结会,聘请专家为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解决企业共性问题。 (二)深入企业逐个帮扶 1、安全现状梳理、排查隐患 安全工程师深入每个企业帮助企业收集并整理企业简介、立项文件、环评文件、产品及产能、原辅材料、设备设施清单、工艺流程、岗位清单、建构筑物清单及原有图纸、已有的安全设施清单、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记录、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 开展生产经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列出需要整改的隐患清单,提出整改建议。重大事故隐患须及时报到管委 (略) ,并为长 (略) 管委会安 (略) 提供技术支持。 2、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诊断 由(略)方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深入每个企业,对企业的选址、 (略) 、交通运输、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电气、消防、公辅设施等方面进行总体诊断,出具诊断报告,绘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图纸。 3、指导、督促企业整改 督促每家企业按照设计诊断报告、安全隐患清单、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整改工作,并提供专业的整改咨询服务,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对于疑难问题,及时上报长 (略) 管委会安委办。 (三)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工作 1、在设计单位完成设计诊断(审查稿)后,分批次组织行业专家、企业、设计单位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诊断情况及报告的编制、企业现状等进行查看,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在企业完成整后,分批次组织设计单位及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协议期限届满,(略)方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略)方验收合格后,凭(略)方开具的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按(略)方完成的实际项目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略) 金霞支行(湖南星鹏 (略) :(略)00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方在收到(略)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响应并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需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1、服务过程资料 2、每家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和《工贸行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情况验收表》 (二)验收标准 1、本项目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执行。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略)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略)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略)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略)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略)方承担。 6.(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略)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略)方有权督促(略)方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6.1.2(略)方有权随时了解(略)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随时抽査(略)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质量。 6.1.3(略)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合理调整技术服务计划。 6.2(略)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略)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6.2.2(略)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略)方提供工作便利,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6.2.3(略)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略)方及检查单位的技术和秘密,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6.2.4(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2.5(略)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期问,应严守廉政纪律,在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时不得索拿卡要,不得收受被检査单位礼品、礼金及宴请。不得借本次项目之名在企业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服务业务,如经发现,(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略)方赔偿(略)方所有损失。 6.2.6(略)方工作人员在股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略)方承担,(略)方不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略)方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每逾期一日,(略)方按合同额万分之五标准向(略)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略)方应予以退回,且(略)方应支付(略)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7.5(略)方未按合同约定及(略)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略)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要求,整改期问费用由(略)方承担,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略)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略)方应予以退回,且(略)方应支付(略)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7.6(略)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略)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由(略)方一次性支付(略)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 地址: | 长沙经济技 (略) (略) 2号 | 地址: | (略) (略) 望岳街 (略) 一段22号恒晟世贸商厦841号 | 电话: | 0731-(略) | 电话: | 0731-(略) | 传真: | 0731-(略) | 传真: | 0731-(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