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公布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七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的通知
辽宁省关于公布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七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的通知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辽 (略) 《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药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药 (略) 采购(第七批)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 (略) 理等,现将本次增补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有关说明如下:
一、申 (略) 理
对于申诉问题 (略) 理决定, (略) 内进行查看。
二、价格确认
(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
根 (略) 规则和《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心梳理出以下四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 (略) 进行确认。
1.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规格、包装间的价格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就低调整。
2.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报价 (略) 过评药品监测价中位数的,调整至监测价中位数。
3.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 (略) ,否 (略) 。
4. (略) 两年内药品其他包装规格的,其申报 (略) 时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
(二)价格确认方式
对于上述四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4年11月17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 (略) (http://**),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 (略) ,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 (略) 理, (略) 。
(略)
2024年11月14日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辽 (略) 《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药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药 (略) 采购(第七批)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 (略) 理等,现将本次增补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有关说明如下:
一、申 (略) 理
对于申诉问题 (略) 理决定, (略) 内进行查看。
二、价格确认
(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
根 (略) 规则和《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心梳理出以下四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 (略) 进行确认。
1.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规格、包装间的价格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就低调整。
2.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报价 (略) 过评药品监测价中位数的,调整至监测价中位数。
3.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 (略) ,否 (略) 。
4. (略) 两年内药品其他包装规格的,其申报 (略) 时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
(二)价格确认方式
对于上述四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4年11月17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 (略) (http://**),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 (略) ,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 (略) 理, (略) 。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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