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级供应商含服务类评价结果公示
2024年二级供应商含服务类评价结果公示
2024年度二级采购供应商
绩效评价类别、范围及细度
202 (略) 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
为贯彻公司关于“适当提高设备档次水平,精简供应商数量和设备种类”要求,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专业优势,按照“谁使用谁评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略) 设 (略) 级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为选好选优设备奠定基础, (略) 设备向中高端迈进。现将 2024 (略) 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21— (略) 协议库存招 (略) 设备中标供应商(包括 2023 年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对应的设备评价周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日期间投运的设备。供应商编码和供应商名称相互对应,如有供应商更名情况,则以最新名称为准;如有供应商资质转移情况,则以受让方作为本次评价对象,不再对转出方进行评价。
二、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涵盖 26 (略) 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环网柜(箱)、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 (略) 器、隔离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缆、电缆附件、导线、杆塔、配电自动化主站、配电自动化终端、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 (略) 箱、一二次融合成 (略) 器等 18 类;配电箱(JP 柜)、复合绝缘横担、电缆保护- 1 -- 2 -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等 8 类。每类设备又按细度进行划分,评价结果只代表供应商在该类设备细度下的绩效等级。具体评价设备类别及细度详见表 1。各省公司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上述有采购应用的设备进行评价。对于无台账设备及其他种类设备,各省公司应加快建立台账、理清台账,在后续评价中逐步实现所有种类设备评价
数段,每15分为一级,得到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规定A级为100—85分,B级为84—70分,C级为69—55分。
配电箱(JP柜)、复合绝缘横担、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等8类无台账设备,在系统里录入评价细度、设备数量、投运年份作为补充评价台账基础数据,进行评价。
二次设备(配电自动化主站、配电自动化终端)评价直接采用双月、季度开展的配电自动化供应商评价结果,本次评价不需要重复开展。未进行绩效评价的供应商、未供货但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内供应商由物资部门统一给出绩效等级。
五、系统参数设置
(一)客观得分权重
1、设备类别划分
根据设备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将 23 类需进行综合评价(既进行客观评价也进行主管评价)的设备根据台账完整性和 (略) 分为 3 类,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最高的设备划为 1 类。
具体如下:高压开关柜、环网柜(箱)、箱式变电站、一二次融 (略) 箱等 4 种设备划为 1 类;低压开关柜、 (略) 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电缆、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合成 (略) 器等 7 种设备划为 2 类;复合绝缘横担、避雷器、电缆附件、导线、杆塔、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配电箱(JP 柜)等 12 种设备划为 3 类。
2、客观得分权重确定经讨论,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高的,客观评价准确性越高,客观得分权重应越大,但不宜超过 70%,需进行综合评价的设备根据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已划分为 3 类,各类设备客观得分权重宜有 10%的差异,建议将 1、2、3 类客观得分权重分别确定为 70%、60%、50%。详见表 2:
(二)评价等级划分数量
关于设备供应商评级等级划分数量根据 (略) 运行节点位置、供应商数量和历史运行情况进行确定。 (略) 于运行关键节点、供应商数量较多和设备质量较差的考虑评价等级划分应偏多; (略) 于非运行关键节点、供应商数量较少和设备质量整体较好的考虑评价等级划分应偏少
各类设备供应商评价等级各级别占 (略) 设备部原指导意见,总体考虑 A 级和 B 级占比数不超过供应商总数的 70%,参评供应商数量 20 家以内,原则上分为 A、B 两级,各级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参评供应商数量超过 20 家,分为 A、B、C 三级,原则上 C 级占比不低于 30%,A、B 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存在家族性缺陷的供应商需降级评定。
(三)扣分系数 K 值
k 值作为平衡设备运行得分与质量扣分权重的一项重要因子,其值越大,质量扣分值越大,其调整范围 0.05-5;经讨论,K 值设置应能充分体现设备质量问题对评价扣分情况的重要影响,同时考虑设备投运数量与设备质量问题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
(四)评价单位数量因子
评价单位数量因子主要用于解决供应商设备使用单位分布不均问题,经会议讨论,将评价单位数量因子均设置为启用状态,阈值按系统默认值配置(默认值为 3)。
(五)其他
其他未明确评价原则以系统默认设置为准
2024年度二级采购供应商
绩效评价类别、范围及细度
202 (略) 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
为贯彻公司关于“适当提高设备档次水平,精简供应商数量和设备种类”要求,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专业优势,按照“谁使用谁评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略) 设 (略) 级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为选好选优设备奠定基础, (略) 设备向中高端迈进。现将 2024 (略) 设备供应商运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21— (略) 协议库存招 (略) 设备中标供应商(包括 2023 年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对应的设备评价周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日期间投运的设备。供应商编码和供应商名称相互对应,如有供应商更名情况,则以最新名称为准;如有供应商资质转移情况,则以受让方作为本次评价对象,不再对转出方进行评价。
二、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涵盖 26 (略) 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环网柜(箱)、低压开关柜、箱式变电站, (略) 器、隔离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缆、电缆附件、导线、杆塔、配电自动化主站、配电自动化终端、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 (略) 箱、一二次融合成 (略) 器等 18 类;配电箱(JP 柜)、复合绝缘横担、电缆保护- 1 -- 2 -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等 8 类。每类设备又按细度进行划分,评价结果只代表供应商在该类设备细度下的绩效等级。具体评价设备类别及细度详见表 1。各省公司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上述有采购应用的设备进行评价。对于无台账设备及其他种类设备,各省公司应加快建立台账、理清台账,在后续评价中逐步实现所有种类设备评价
数段,每15分为一级,得到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规定A级为100—85分,B级为84—70分,C级为69—55分。
配电箱(JP柜)、复合绝缘横担、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等8类无台账设备,在系统里录入评价细度、设备数量、投运年份作为补充评价台账基础数据,进行评价。
二次设备(配电自动化主站、配电自动化终端)评价直接采用双月、季度开展的配电自动化供应商评价结果,本次评价不需要重复开展。未进行绩效评价的供应商、未供货但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内供应商由物资部门统一给出绩效等级。
五、系统参数设置
(一)客观得分权重
1、设备类别划分
根据设备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将 23 类需进行综合评价(既进行客观评价也进行主管评价)的设备根据台账完整性和 (略) 分为 3 类,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最高的设备划为 1 类。
具体如下:高压开关柜、环网柜(箱)、箱式变电站、一二次融 (略) 箱等 4 种设备划为 1 类;低压开关柜、 (略) 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电缆、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一二次融合成 (略) 器等 7 种设备划为 2 类;复合绝缘横担、避雷器、电缆附件、导线、杆塔、电缆保护管、绝缘子、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金具、铁附件、配电箱(JP 柜)等 12 种设备划为 3 类。
2、客观得分权重确定经讨论,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高的,客观评价准确性越高,客观得分权重应越大,但不宜超过 70%,需进行综合评价的设备根据台账完整性和准确性已划分为 3 类,各类设备客观得分权重宜有 10%的差异,建议将 1、2、3 类客观得分权重分别确定为 70%、60%、50%。详见表 2:
(二)评价等级划分数量
关于设备供应商评级等级划分数量根据 (略) 运行节点位置、供应商数量和历史运行情况进行确定。 (略) 于运行关键节点、供应商数量较多和设备质量较差的考虑评价等级划分应偏多; (略) 于非运行关键节点、供应商数量较少和设备质量整体较好的考虑评价等级划分应偏少
各类设备供应商评价等级各级别占 (略) 设备部原指导意见,总体考虑 A 级和 B 级占比数不超过供应商总数的 70%,参评供应商数量 20 家以内,原则上分为 A、B 两级,各级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参评供应商数量超过 20 家,分为 A、B、C 三级,原则上 C 级占比不低于 30%,A、B 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存在家族性缺陷的供应商需降级评定。
(三)扣分系数 K 值
k 值作为平衡设备运行得分与质量扣分权重的一项重要因子,其值越大,质量扣分值越大,其调整范围 0.05-5;经讨论,K 值设置应能充分体现设备质量问题对评价扣分情况的重要影响,同时考虑设备投运数量与设备质量问题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
(四)评价单位数量因子
评价单位数量因子主要用于解决供应商设备使用单位分布不均问题,经会议讨论,将评价单位数量因子均设置为启用状态,阈值按系统默认值配置(默认值为 3)。
(五)其他
其他未明确评价原则以系统默认设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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