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煤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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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煤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WBMD-2024-CLZB-#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7 23:59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2024-2025年度煤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1-14

    2024-2025年度煤 (略) 骨架聚#烯液体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煤 (略) 骨架聚#烯液体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4-CLZB-#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投标人名称

    投标单价

    (元/米)

    第一名

    (略)

    139.00

    第二名

    山 (略)

    143.56

    第三名

    山东金诚 (略)

    187.00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 (略)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 (略)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安徽,山东,0557-
招标编号 : WBMD-2024-CLZB-#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11-07 23:59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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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1-14

    2024-2025年度煤 (略) 骨架聚#烯液体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煤 (略) 骨架聚#烯液体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4-CLZB-#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投标人名称

    投标单价

    (元/米)

    第一名

    (略)

    139.00

    第二名

    山 (略)

    143.56

    第三名

    山东金诚 (略)

    187.00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 (略)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 (略)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安徽,山东,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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