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磋商公告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磋商公告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QC-2024-27CG
项目名称: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1项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水的生产和分配 |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_标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 (略) 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标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主管单位核发的CMA认证证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 (略)
地址: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 (略)
地址: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媛
联系方式:0917-#
陕西鼎 (略)
2024年11月14日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QC-2024-27CG
项目名称: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1项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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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水的生产和分配 |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_标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岐 (略)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 (略) 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包2标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主管单位核发的CMA认证证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3: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1-28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 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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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 (略)
地址: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 (略)
地址: (略) 高 (略) 马 (略) ( (略) )北段28号1幢604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媛
联系方式:0917-#
陕西鼎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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