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莲花镇人民政府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黄桥大道环卫保洁服务提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人行道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二级,单价*/平方米,预估维护数量为6212.89平方米。 | 项 | 6212.89 | *.29 | 2 | 车行道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二级,单价*/平方米,预估维护数量为*.2平方米。 | 项 | *.2 | *.87 | 合计金额小写: *.16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车行道 | 平方米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长沙 (略) | *.2 | 5.54 | *.87 | | 2 | 人行道 | 平方米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长沙 (略) | 6212.89 | 16.78 | *.29 | | | | | | | | | | | 一年合计报价 | *.16 | | 三年合计报价 | *.48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01 —— 2025-10-31 3.2 履行地点:*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服务范围: (略) 域约*.09㎡,其中人行道面积约6212.89㎡,车行道面积约*.2㎡。 (二)清扫保洁内容: 1、 (略) 段快慢车道、 (略) 面的清扫保洁,按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普扫任务,然后转入全天候巡回保洁; 2、快、慢车道的清扫作业,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作业; 3、道路快慢车道之间及人行道上绿化带的卫生保洁; 4、道路保洁范围内各种垃圾; 5、候车亭、路灯杆、公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持外观洁净,无灰尘污垢; 6、道路果皮箱、垃圾容器清理保洁和维护,及时清理不得外溢,垃圾桶必须使用垃圾袋; 7、突发事 (略) 面污染后的及时清理; 8、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石块、石子、沙等固体物; 9、积极参与配合各种活动(省、市、区、镇大检查)及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 10、配合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 (略) (略) 莲花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结算按实计取,按实按季度结算。 4.2 收款账户: (略) 农村商业银行含浦支行(长沙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三)设备车辆要求 1.*方需配备不少于1台(载水量须达12吨或以上)洒水车。 2.*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安装GPS系统,相关安装及后续维护等费用由*方承担, *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安装并承诺同意该GPS系统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 3.作业车辆必须有固定的GPS车载设备,不得任意更换,拆卸。 4.作业车辆的车牌号码和GPS车载设备编码需关联,并将相关登记记录向采购人报备。 5.*方须确保GPS系统正常使用, 相关数据须保留不少于60天。 6.作业车辆、车载GPS设备维护管理由*方自行负责,车载设备须运行良好。车辆和车载GPS设备故障需即日上报采购人,并及时安排备用车辆进行洒水 作业。 7.如出现特殊情况中途需更换车辆,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向采购人进行报备。 8.作业车辆应当干净、整洁, 车辆外观无污物、污垢。 9.作业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提供现行交通 法律 法规要求证件,提前做好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工作,并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 器材。 10.*方投入的作业车辆,须是投标承诺配备的作业车辆,作业车辆到位后须由采购人验收合格才能通过,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人员要求 1.*方须安排专职管理人员1人,每车至少配备1名专职作业司机,至少配备12名环卫工人,合理安排轮岗,保证按时 (略) 面保洁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联系采购人,按时递交保洁计划,并做好资料归档、上传等工作。专职作业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照,配备足够人数,以做到作业车辆在工作时间段内连续作业且司机不疲劳驾驶(按国家相关驾驶标准) 。 2.*方必须遵守行业用工标准,确保配备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且全部人员专用于本项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 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 心、上衣不扣钮扣等。 4.作业人员必须文明作业,遵纪守法,不得在作业期间进行其它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 5.项目实施前,*方应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能够熟悉设备性能、掌握作业要求。且定期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要24小时内上报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7.*方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定期发放工资, 不得拖欠,采购人有权对*方服务人员的数量情况进行不定时抽 查。日后如出现劳资纠纷,按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8.*方需按顺德社会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 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若部分服务人员为已退休人员的, *方需为其购买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9、服务期间,成交人须安全作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意外身亡事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服务期间,成交人须安全作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意外身亡事故,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作业要求 按 (略) 标准进行维护,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应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 果皮 (片/1000㎡) | 纸屑、塑模(片/1000㎡) | 烟蒂(个/1000㎡) | 痰迹(处/1000㎡) | 污水(㎡/1000㎡) | 其他(处/1000㎡) | 一级 | ≤4 | ≤4 | ≤4 | ≤4 | 无 | 无 | 二级 | ≤6 | ≤6 | ≤8 | ≤8 | ≤0.5 | ≤2 | 三级 | ≤8 | ≤10 | ≤10 | ≤10 | ≤1.5 | ≤6 | 各清扫保 (略) 日常组合作业工艺宜包含下表规定的作业内容,并宜符合下表规定的作业频次 (略) 清扫保洁作业内容及频次 清洁保洁等级 | 作业内容及频次 | 道路清扫作业 | 道路保洁作业 | 车行道 | 人行道 | 道路保洁 | 果皮箱清掏 | 机械清洗 | 机械洗扫 | 人工清扫 | 机械清扫 | 果皮箱清洁 | 一级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应全天巡回保洁 | 每日不少于2次 | 二级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周不少于1次 | 每周不少于2次 | 应全天巡回保洁 | 每日不少于2次 | 三级 | —— | —— | 每日不少于1次 | —— | 每周不少于1次 | 定时保洁 | 每日不少于1次 | (一)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黄桥大道按 (略) 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包括普扫+全天保洁的方式。 保洁时间:6:00(冬季:7:30)至24:00的18小时保洁 (2)中途休 (略) 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3)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① 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② 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 (略) 外倾倒。 ③ 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④ 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⑤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 (略) 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⑥ 上路 (略) 段普 (略) 段巡回保洁。 ⑦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二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⑧ 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 ⑨ 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 (略) ,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2)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① 路面(含隔离护栏、果皮箱底部等)、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人行天桥、泄水板物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牛皮癣、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② 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等。 ③ 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10点前清洗不少于1次;箱体外观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澎溢和散落,无臭味;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洒残留垃圾;果皮箱功能完好,无破损、缺失、无油漆脱落、无箱体歪斜。 ④ 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⑤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⑥ 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⑦ 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 (略) 域。 (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1、冲洗、洒水降尘要求 (1)道路清洗及洒水(夜间) 作业时间:22:00-次日早上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 (略) 污 (略) 置延长至早上6:30),其中22:00必须已经加 (略) 作业(根据采购人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2)道路清洗及洒水(白天) 作业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晚上19:00-23:30(根据采购人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路面:每日洒水降尘3次(气温30℃以上时,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 2、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1)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 (2)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在0:00-6:00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4)加水时必须到指定的环卫专用取水栓加水,严禁在 (略) 取水。 (5)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 (略) 面整洁。 (6)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3、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1)冲洗作 (略) 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 (略) 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 (略) 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3)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三)果皮箱维护 1、果皮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周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 (略) 段及人流 (略) 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2、果皮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果皮箱清洁工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标志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果皮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3、果皮箱维护质量标准 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制定《 黄桥大道环保服务项目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拖运至中转站的厨余垃圾质量不合格量,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方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2、对*方的清扫保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考核细则。 3、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 *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清扫工作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清扫保洁工作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工作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6、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经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 、制止等措施。 7、对其员工管理 (略) 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有关证件复印件*方应送*方备案。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 9、有权按时 (略) 支取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它要求 1.服务期内,根据风向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在服务距离长度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 (略) (略) 线进行调整,*方须无条件配合。 2.*方应熟悉项目所在地环保空气质量要求,熟 (略) 域的交通条件,并对洒水、喷雾作业的取水点做 (略) 。 3.*方应建立完整的车辆出勤登记制度、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若遇上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极端天气、车辆人员意外等)*方无法按要求完成任务时,*方须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影响采购人要求的作业需求。 5.每周第一天向采购人上报上周作业车辆GPS轨迹、作业记录等电子或书面资料。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合同内容及考评标准作适当修改调整 或对服务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7.*方应听从采购人的管理,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资料数据,不得迟报。 8. 自*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所有车辆及人员如发生任何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等)或因洒水降尘的行为及过错造成第三方损失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 任由*方承担。 9.*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如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直至*方按要求执行。 10.*方的办公地点、车辆停车场、运营维护、作业物资、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等问题均由*方自行解决。 11.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时,*方应积极组织抢险和配合相关工作,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服务期间, 对于*方服务的项目,不得出现民生投诉情况。 13.*方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洒水降尘难易程度、现场环境、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并计入合同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或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展览会、商业洽谈等)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14.本项目服务期间,任何因*方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略) (略) 莲花镇莲花 (略) 79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