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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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94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万零(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

服务范围: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各类突发的故障问题,并做好维护工作等。

服务要求:建设 (略) 以政府数据监管、产业落地服务、 民生养老覆盖为建设目标,赋能养老产业全场景标准化和智慧化,推动形成更加高效的政府监管;更加全面的服务能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养老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克俭、方春青、封红武、李红卫、李敬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略)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0月21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4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王天柱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2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0558-(略)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 (略)

地址: (略) 利 (略) (略) (略) 口往北约 180 米

联系方式:宋友德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田野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野

电话:(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业绩、荣誉、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pdf更正公告-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docx业绩、荣誉、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docx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094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万零(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

服务范围: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各类突发的故障问题,并做好维护工作等。

服务要求:建设 (略) 以政府数据监管、产业落地服务、 民生养老覆盖为建设目标,赋能养老产业全场景标准化和智慧化,推动形成更加高效的政府监管;更加全面的服务能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养老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克俭、方春青、封红武、李红卫、李敬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略)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0月21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4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王天柱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2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 (略) :0558-(略)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 (略)

地址: (略) 利 (略) (略) (略) 口往北约 180 米

联系方式:宋友德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田野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野

电话:(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业绩、荣誉、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pdf更正公告-利辛县智慧养老中心配套设施(智能设施)项目.docx业绩、荣誉、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docx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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