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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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15 17:0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31

二、项目名称: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三、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标金额:49.*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9.*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略) 五 (略) 内的各 (略) 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提供秸秆禁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 APP,实时监测五河县 (略) 域秸秆焚烧火点信息并进行反馈。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 年,合同签订采用 1+1+1 模式,每年服务到期前,根据最终考核服务管理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研(组长)、刘捷、王铭英、宏伟、朱堂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五河县生 (略)

地址:五河 (略) 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初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西100米西环心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鑫(采购人)、梁俊杰(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时39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11-15 14:20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4-11-15 16:59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标结果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信息时间:2024-11-15 17:0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31

二、项目名称: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三、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标金额:49.*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9.*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五河县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项目, (略) 五 (略) 内的各 (略) 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服务,提供秸秆禁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 APP,实时监测五河县 (略) 域秸秆焚烧火点信息并进行反馈。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 年,合同签订采用 1+1+1 模式,每年服务到期前,根据最终考核服务管理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研(组长)、刘捷、王铭英、宏伟、朱堂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五河县生 (略)

地址:五河 (略) 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初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西100米西环心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金鑫(采购人)、梁俊杰(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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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
    2024-11-15 14:20
  • 在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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