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土地整备部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土地整备部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聘请2024-2025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广东磐信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元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工作地点: (略) 光明街 (略) 建设办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整备部日常事宜咨询、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法律分析; 2.疑难案件收集整理资料、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补偿谈判工作进行法律指导,并应邀参加被搬迁人的协商谈判工作; 4.审查补偿安置协议、城市更新前期服务合同、涉政府机关物业的拆迁补偿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指导收集权属核查资料,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权属确认工作; 6.协助协调搬迁补偿矛盾纠纷,调处当事人的经济等各类纠纷; 7.协助指导法律文书、评估报告、测绘报告的送达工作; 8.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中涉及的答复书(包含行政复议答复书)、承诺书、协议书、律师函等各类文件; 9.协助办理搬迁补偿协议备案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10.参与土地整备部相关会议,针对会议议题发表法律意见; 11.协助调解信访案件、协助做好信 (略) 理工作; 12.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 13.处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街道城建办土整组
地址: (略) (略) 政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聘请2024-2025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土地整备常年法律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广东磐信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报价为#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元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化祥律师事务所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工作地点: (略) 光明街 (略) 建设办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整备部日常事宜咨询、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法律分析; 2.疑难案件收集整理资料、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补偿谈判工作进行法律指导,并应邀参加被搬迁人的协商谈判工作; 4.审查补偿安置协议、城市更新前期服务合同、涉政府机关物业的拆迁补偿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指导收集权属核查资料,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权属确认工作; 6.协助协调搬迁补偿矛盾纠纷,调处当事人的经济等各类纠纷; 7.协助指导法律文书、评估报告、测绘报告的送达工作; 8.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中涉及的答复书(包含行政复议答复书)、承诺书、协议书、律师函等各类文件; 9.协助办理搬迁补偿协议备案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10.参与土地整备部相关会议,针对会议议题发表法律意见; 11.协助调解信访案件、协助做好信 (略) 理工作; 12.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 13.处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街道城建办土整组
地址: (略) (略) 政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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