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和应用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和应用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华 (略) (略) | *14F | (略) (略) 紫云大道9号 | 85.81(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和应用项目 服务范围: (1)三维数据采集: (略) 全域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据采集、存储; (2)三维模型制作、数据治理与优化:基于采集数据,完成普通国省道三 (略) 理、三维模型制作、模型语义化、模型轻量化和场景美化; (3)典型应用与服务建设: (略) 管理需求为导向,基于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底座,实现普通 (略) 资产可视化、路网运行状态可视化典型场景应用并配套相应硬件资源; (4)根据江苏省交通 (略) 中心三维数据和数字化底座建设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三维数据的质量核查,并向省中心汇交。 (5) (略) 范围内基础数据和三维数据的录入、校核、入库。 (6)对本项目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申报相关省部级奖项。 服务要求: (1)中标人的服务工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一致,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确需变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的工作进度应服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其工作成果、服务质量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考评。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丰富的三维数据采集及模型制作经验,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少于4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若有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响应资格,同时上报至行政主管 (略) 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合同服务内容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65%计取代理,服务费为*.00元,成交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西林街道朱夏墅村委叶西村42号
联系人:牛童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余洋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洋
电话:051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华 (略) (略) | *14F | (略) (略) 紫云大道9号 | 85.81(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和应用项目 服务范围: (1)三维数据采集: (略) 全域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据采集、存储; (2)三维模型制作、数据治理与优化:基于采集数据,完成普通国省道三 (略) 理、三维模型制作、模型语义化、模型轻量化和场景美化; (3)典型应用与服务建设: (略) 管理需求为导向,基于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底座,实现普通 (略) 资产可视化、路网运行状态可视化典型场景应用并配套相应硬件资源; (4)根据江苏省交通 (略) 中心三维数据和数字化底座建设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三维数据的质量核查,并向省中心汇交。 (5) (略) 范围内基础数据和三维数据的录入、校核、入库。 (6)对本项目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申报相关省部级奖项。 服务要求: (1)中标人的服务工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一致,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确需变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的工作进度应服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其工作成果、服务质量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考评。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丰富的三维数据采集及模型制作经验,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少于4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若有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响应资格,同时上报至行政主管 (略) 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合同服务内容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65%计取代理,服务费为*.00元,成交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 (略) 西林街道朱夏墅村委叶西村42号
联系人:牛童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余洋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洋
电话:051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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