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的动力源装置试验平台评标结果公示
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的动力源装置试验平台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 (略)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 (略) 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 (略)
2.项目编号:2024-05-TJ-GK-(略)
招标编号:(略)-0757
3.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理工大学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南大学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 (略) (略) 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 (略) 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恶意质 (略) 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 (略) 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 (略) 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 (略) 理。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室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电 话:(略)/(略)
邮 箱:*@*q.com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 (略) 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基于超临界相变做功 (略)
2.项目编号:2024-05-TJ-GK-(略)
招标编号:(略)-0757
3.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理工大学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南大学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 (略) (略) 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 (略) 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恶意质 (略) 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 (略) 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 (略) 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 (略) 理。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室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电 话:(略)/(略)
邮 箱:*@*q.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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