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的中标结果公示
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的中标结果公示
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 ||||||||||
(公示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日) | ||||||||||
项目标段 名称 | 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码 | ## | 最高限价 (元) | #.9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比选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中心小学校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 | |||||||
比选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元)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张锦萍 | 二级建造师 | 渝#2 | |||
第二名 | 重庆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李安洪 | 二级建造师 | 渝#8 | |||
第三名 | (略) 酉阳县第三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陈智俊 | 二级建造师 | 渝#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酉阳县第三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函部、(二)比选申请函附录中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代理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被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否决投标条件“A-7比选申请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作否决 (略) 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技术标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比选人(盖章):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 |||||||||
2024年11月19 日 | 2024年11月 19日 | |||||||||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 ||||||||||
(公示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日) | ||||||||||
项目标段 名称 | 酉阳县花田乡花园小学校塑胶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码 | ## | 最高限价 (元) | #.9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比选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中心小学校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 | |||||||
比选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元)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张锦萍 | 二级建造师 | 渝#2 | |||
第二名 | 重庆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李安洪 | 二级建造师 | 渝#8 | |||
第三名 | (略) 酉阳县第三 (略) | #.00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 陈智俊 | 二级建造师 | 渝#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酉阳县第三 (略)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函部、(二)比选申请函附录中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代理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被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否决投标条件“A-7比选申请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作否决 (略) 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技术标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田乡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比选人(盖章):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 |||||||||
2024年11月19 日 | 2024年11月 19日 | |||||||||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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