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成交公告
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4CG(略)
二、项目名称: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竞价人名称:江苏嘉瑄 (略)
竞价人地址:江 (略) 东海县石 (略) 5号
竞价中标(成交)金额:
1、秋季:人民币 小写:300.00(元/亩),大写:(略)佰元/亩;
2、午季:人民币 小写:260.00(元/亩),大写:(略)佰(略)(略)元/亩。
四、主要竞价标的信息
标的号 | 标的 位置 | 标的 内容 | 土地面积 | 竞标底价 | 合作种植期限 |
1 | 肥西县 | 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 | 约3000亩 | 秋季(当年11月-次年5月31日)300元/亩起,午季(次年6月-次年10月31日)260元/亩起,该费用纳入午季保底收益进行结算。 | 完全响应竞价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文静、郭铮、杨岳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竞价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略)。
若竞价人/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 (略) 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委托人信息
名称:肥西 (略)
地址:肥西县上 (略) 农商行大厦2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51-(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
电话:0551-(略)
一、项目编号:GDXG-2024CG(略)
二、项目名称: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竞价人名称:江苏嘉瑄 (略)
竞价人地址:江 (略) 东海县石 (略) 5号
竞价中标(成交)金额:
1、秋季:人民币 小写:300.00(元/亩),大写:(略)佰元/亩;
2、午季:人民币 小写:260.00(元/亩),大写:(略)佰(略)(略)元/亩。
四、主要竞价标的信息
标的号 | 标的 位置 | 标的 内容 | 土地面积 | 竞标底价 | 合作种植期限 |
1 | 肥西县 | 引江济淮临时用地紫蓬段合作种植项目 | 约3000亩 | 秋季(当年11月-次年5月31日)300元/亩起,午季(次年6月-次年10月31日)260元/亩起,该费用纳入午季保底收益进行结算。 | 完全响应竞价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文静、郭铮、杨岳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竞价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略)。
若竞价人/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 (略) 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委托人信息
名称:肥西 (略)
地址:肥西县上 (略) 农商行大厦2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51-(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
电话:055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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