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略) ((略)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中康长华 (略) ((略)方) 为了保护(略)、(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4 (略) 教育系统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服务 | 医疗卫生类合作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34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佰万零(略)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0-14 —— 2025-10-13 3.2 履行地点: (略) (略) (略) 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略)方应当在(略)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和验收结果进行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沙马栏山支行(湖南省中康长华 (略) :(略)(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方在收到(略)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本项目为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需配备 34 名校医(每所学校 1 名)、1 名项目负责人、2 名校医主管。按照国家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承 (略) (略) 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整体规划学校卫生工作;为师生提供可能的医疗服务;负责学校卫生健康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师生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工作。在校服务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医选派资格条件专职校医的具体要求: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须持有医、护等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等;过往无不良医疗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执业校医的情况。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体检报告合格,无犯罪记录,能胜任岗位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派驻;1)因犯罪受 (略) 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等前科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售后服务 本项目为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如中标,我方将按学年选派 34 名校医(每所学校 1 名),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2 名校医主管,每名校医在同一所学校服务期不少于一年。校医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须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工作时间与师生在校时间保持一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事请假需向学校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校医派驻期间,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派驻学校进行定期考核。具体服务要求内容如下: 1.健康教育:为学生精心打造系统且全面的健康教育课程,涵盖运动、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个人卫生等多个重要方面的知识。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实际案例分析以及互动式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浓厚兴趣。不仅向学生传授正确的运动方法和技巧,强调适量运动对身体发育和体质增强的重要性,还深入剖析心理健康的内涵,教导学生如何应对学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 (略) (略) 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八条 为准确、 (略) 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 (略) (略) 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 (略) 理,并及时反馈。 第九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 (略) 理。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职业道德 (20分) |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 极主动为师生服务。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尊重师生,保护师生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操守。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医疗业务能力 (40分) | 熟练掌握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知识,能准 确 (略) 理常见病症。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规范书写医疗文书,包括病历、处方等,记录完整、 准确。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能 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实施急救。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合理用药,遵循药物使用原则,无滥用药物现象。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卫生保健工作 (20分) | 制定并执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包括健康教育、 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监督等。 | 10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1分。 |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 我保健能力。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 (略) 理传染 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团队协作与沟 通(10分) | 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卫生工作情况,提 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工作纪律与出 勤 ( 1 0 分 ) | 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旷工、迟到、 早退现象。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无无故缺席现象。 | 5分 | 符合10分,出现一次不符 合要求的情况扣0.5分。 | 6.(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略)方履约验收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略)方履约验收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服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本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湖南省人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0月1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 地址: | (略) (略) 月湖街道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301房 | 电话: | 0731-(略) | 电话: | 0731-(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