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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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略)-SQYF-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陕西 (略) (略)30C (略) (略) (略) 艺术大街1号32幢19 (略) 95.54(均分制)(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泗洪县境内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

服务标准: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录入数据采集系统,并形成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广修、迟同兰、陈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略),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 (略) 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泗洪县文化广 (略) (本级)

单位地址:泗洪县行政服务中心11层

联系人:许红莉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泗洪县臻龙国际西北角2楼

联系人:汪静文

联系电话:05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静文

电话:0527-(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中标信息增设内容.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略)-SQYF-C2024-0018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JSZC-(略)-SQYF-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陕西 (略) (略)30C (略) (略) (略) 艺术大街1号32幢19 (略) 95.54(均分制)(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洪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泗洪县境内地上、地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

服务标准: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录入数据采集系统,并形成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基础数据,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广修、迟同兰、陈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略),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 (略) 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泗洪县文化广 (略) (本级)

单位地址:泗洪县行政服务中心11层

联系人:许红莉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泗洪县臻龙国际西北角2楼

联系人:汪静文

联系电话:05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静文

电话:0527-(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中标信息增设内容.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略)-SQYF-C2024-001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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