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修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西港镇标段) | ||
建筑面积 | (略).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1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略).6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
中 标总 造 价 | (略).9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1)雨 (略) 理:主管、支管、污水终端、雨水井、开挖、回填等。 2)弱电工程:M-PP管,弱电井、开挖、回填。 3)道路改造工程:沥青铺设(5+4)。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本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拨(付)款,即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40%;工程完成竣(交)工验收拨(付)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拨(付)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0%;同时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结算总额的 3%),质保期满后退回。另外 (略) 修财联字[2017]3 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