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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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2

二、项目名称:

(略) 夏侯小学南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略)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国购名城18栋二单元1003号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调音台、黑板等

品牌:PASTAR、HU-604、PASTAR、BPM8、文香、WX-B086C51等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1套、调音台1台、黑板2台等

单价: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3550元/套、调音台2970元/套、黑板*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邸锦华、李杰、刘义华、李德付、周文阳(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0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0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 (略) (略) :0558-*

(五)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夏侯小学

地 址: (略) (略) 夏侯巷 39 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 (略) 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表、业绩一览表、分项报价表.pdf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42

二、项目名称:

(略) 夏侯小学南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略)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国购名城18栋二单元1003号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调音台、黑板等

品牌:PASTAR、HU-604、PASTAR、BPM8、文香、WX-B086C51等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1套、调音台1台、黑板2台等

单价: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3550元/套、调音台2970元/套、黑板*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邸锦华、李杰、刘义华、李德付、周文阳(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0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0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2月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 (略) (略) :0558-*

(五)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夏侯小学

地 址: (略) (略) 夏侯巷 39 号

联系方式:周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 (略) 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 *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表、业绩一览表、分项报价表.pdf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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