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39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工 05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 (略) | |||
地址 | (略) 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美静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略) | 中佳信 (略) | 安徽九通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三宏大厦 | (略) (略) 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11层8号 | (略) 包河经 (略) (略) 728号6号楼8楼809-823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顺达 | 蒋先明 | 李东海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建【造】# | 建【造】# | 建【造】#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16分 | 88.55分 | 87.67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 (略) 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略) 39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规划建设科 0557-# |
0天0小时2分
0天0小时54分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39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工 05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 (略) | |||
地址 | (略) 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美静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略) | 中佳信 (略) | 安徽九通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三宏大厦 | (略) (略) 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11层8号 | (略) 包河经 (略) (略) 728号6号楼8楼809-823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顺达 | 蒋先明 | 李东海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建【造】# | 建【造】# | 建【造】#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16分 | 88.55分 | 87.67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 (略) 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略) 39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规划建设科 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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