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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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内容: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G*0)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5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G*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列表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的

标包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资格能力条件

1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1

安永(上海) (略)

*元

符合

满足

满足

2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2: (略) 税务代理服务采购

1

立信 (略)

127.*元

符合

满足

满足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标的

标包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1

安永(上海) (略)

/

/

2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2: (略) 税务代理服务采购

1

立信 (略)

/

/

二、监督投诉渠道、方式和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公示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一) 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2日内提出。

(2)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3) 对开标的异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质疑截止 (略) (略) 提出,工作人员记录后提交招标人或评标 (略) 理。

(4)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在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招投标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 异议提出主体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可以由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 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相关人提出的有关招投标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 异议材料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除开标异议外,异议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异议人应当在限期内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招标人不予不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 (略) 理。以下任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 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 对同一个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五) 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 (略) 理。企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标报告、评标打分表、他人投标文件等。

(六)异议渠道

异议监督受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东风巷139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监督受理电话:“双百热线”*

异议监督受理邮箱:*@*ttp://**

异议监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投诉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投诉机构电话: 0871-*

投诉机构邮箱: *@*ttp://**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盖章位置】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4-11-2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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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G*0)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5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G*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列表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的

标包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资格能力条件

1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1

安永(上海) (略)

*元

符合

满足

满足

2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2: (略) 税务代理服务采购

1

立信 (略)

127.*元

符合

满足

满足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标的

标包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采购

1

安永(上海) (略)

/

/

2

标01: (略) 税务鉴证服务税务代理服务专项采购

包02: (略) 税务代理服务采购

1

立信 (略)

/

/

二、监督投诉渠道、方式和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公示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一) 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2日内提出。

(2)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3) 对开标的异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质疑截止 (略) (略) 提出,工作人员记录后提交招标人或评标 (略) 理。

(4)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在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招投标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 异议提出主体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可以由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 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相关人提出的有关招投标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 异议材料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除开标异议外,异议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异议人应当在限期内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招标人不予不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 (略) 理。以下任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 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 对同一个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五) 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 (略) 理。企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标报告、评标打分表、他人投标文件等。

(六)异议渠道

异议监督受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东风巷139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监督受理电话:“双百热线”*

异议监督受理邮箱:*@*ttp://**

异议监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投诉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投诉机构电话: 0871-*

投诉机构邮箱: *@*ttp://**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盖章位置】 (略) 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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