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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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Q-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略) 红旗产 (略) 东食品包装生产 (略) 2幢1层101

最低限价:第二包:#元/年(三年总计 # 元)

中标金额:#.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便民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略) (略) 西区便民服务中心(第二包),面积 39.60平方米,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运营单位(中标人)对生活用品、日用百货、打印,免费热水及一次性杯子、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手机充电等提供便民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世辉、戴乐、张唯、张春堂、张健(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 号、 (略) (略) 广场3幢17层1702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1号健康大楼7层)。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7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广场3幢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王女士

电话:0563-#、0563-#

一、项目编号:NGS-CQ-ZB-#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 (略)

中标人地址: (略) (略) 红旗产 (略) 东食品包装生产 (略) 2幢1层101

最低限价:第二包:#元/年(三年总计 # 元)

中标金额:#.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便民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略) (略) 西区便民服务中心(第二包),面积 39.60平方米,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运营单位(中标人)对生活用品、日用百货、打印,免费热水及一次性杯子、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手机充电等提供便民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世辉、戴乐、张唯、张春堂、张健(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 号、 (略) (略) 广场3幢17层1702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1号健康大楼7层)。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7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广场3幢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王女士

电话:0563-#、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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