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X150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499号联东U谷1-03号201室
成交金额:52.(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1.(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众骏、飞冠、大华,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规格型号:(略)、FG-010、DH-IPC-HFW34XYZM-ABCDE,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数量:智慧黑板39套、交互教学软件39套、课桌凳850套,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单价:智慧黑板4200元/套、交互教学软件0元/套、课桌凳380元/套,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永斌(组长)、孙志平、刘爱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 (略)
地 址:五河县 (略) 8 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影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万达广场A1栋11层1114号
联系人: 张家龙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影(采购人)、张家龙(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552-(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响应表
3.报价表
4.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X150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499号联东U谷1-03号201室
成交金额:52.(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1.(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年五河县第二批薄改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众骏、飞冠、大华,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规格型号:(略)、FG-010、DH-IPC-HFW34XYZM-ABCDE,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数量:智慧黑板39套、交互教学软件39套、课桌凳850套,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单价:智慧黑板4200元/套、交互教学软件0元/套、课桌凳380元/套,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永斌(组长)、孙志平、刘爱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 (略)
地 址:五河县 (略) 8 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影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万达广场A1栋11层1114号
联系人: 张家龙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影(采购人)、张家龙(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552-(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响应表
3.报价表
4.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附件信息: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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